
2021-2023年校区电脑等配件维保项目二次询价询价公告
作者: 来源: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1-06-09
询价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联系方式:江老师0596-6288778、叶老师0596-6288725
传真:0596-6288224
一、项目名称:厦门大学嘉庚2021-2023年校区电脑等配件维保。
二、项目内容:校区过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交换机、扫描仪及相关配件。
三、服务内容费用标准及成功率:
请下载附件询价函查看。
备注:
(1)保修服务方式:上门服务。
(2)维修部件免费保修一个月。
(3)合同签订起三个月内,维修成功率a类配件无法达到80%,b类配件无法达到50%,我校有权利终止合同。
(4)对上述项目的单次维修费用可以低于、但原则上不得高于上表中所列价格。
(5)如单次维修成本明显高于费用标准中所规定价格;乙方可向甲方教育技术服务中心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确定该次维修费用。但最高不得高出费用标准中所列价格30%。
(6)报价单位如对以上零配件清单另有补充,可在报价清单中自行补充,并报价。
四、服务的时效性:
1.设备故障报修响应时为;工作时间1小时内响应、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响应;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
2.a类配件的维修最长时间为24小时,b类配件的维修最长时长为48小时。如乙方无法按时修好送回,每超过24小时扣该项维修费用的10%。扣完仍无法修好的,甲方记录在案,如一个季度内此类情况超过3次,则扣本季度总结算款的10%。
五、费用结算:
1.维修费用一年度结算一次(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中,无甲方书面确认的维修报告,则一律不予结算)。
2.乙方应开具正规发票,送甲方资产与后勤管理部。甲方在接到发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费用转账到乙方银行账户。
3.乙方应提供准确的公司账户,以供甲方转账。由于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错误而造成的时间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需含有电脑维护项目经营资质,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次报价为快递报价。寄到福建省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3#910室,江老师收,0596-6288778。请务必于2021年6月15日10:00前发回报价,逾期作废。报价单应由电脑打印,手写无效(报价联系人签字处须为手写)。
3.我校根据售后服务、价格、公司资历、维保经验等综合指标进行综合评议,选择我校认为合适的单位。
4.报价要求:报价为开票含税价,包括生产、运输、保修等一切费用。
5.本次报价有效期为3个月。
附件:二次询价-2021年校区电脑等配件定点维修单位.doc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