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XY-2026-012南区4号开闭所和南区食堂配电站电力设备更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  来源: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6-07-14

  1.项目名称:南区4号开闭所和南区食堂配电站电力设备更新工程

  2.招标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招标人联系人:蒋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0596-62885260596-6288613

  招标人地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3.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陈甘霖(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596-2967036

  4.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5.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822300.64(含暂列金额¥134395.27)

  6.开标后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

  7.招标控制价:¥2822300.64(含暂列金额¥134395.27);发包价为¥2553510.10(含暂列金额¥134395.27)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10.开标时间:20267141000

  1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无。

  12.工程交易地点:随行易交易(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6楼)

  1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如下: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福建恒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类别及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业绩(如有):本项目未要求企业业绩。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经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伍万叁仟伍佰壹拾元壹角整[小写:¥2553510.10(含暂列金额¥134395.27)]

  项目负责人:严炳富

  执业资格证书及编号: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闽2352008200922861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技术负责人:林孔发    职称证书及编号:中级工程师  闽特Z909-03233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其他管理人员

序号

岗位名称

姓名

岗位证书类型

岗位证书编号

1

施工员

曾忠兵

土建施工员

0352510100120000008

2

施工员

林国城

设备安装施工员

0352510300120000007

3

质量员

吴海建

土建质量员

0622410600062001077

4

材料员

兰丽娜

材料员

0352511100120000005

5

机械员

李伟平

机械员

0352511200120000009

6

安全员

王倩

C类人员

闽建安C3(2014)7010453

7

劳务员

许珍珍

劳务员

0352511300120000006

  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本项目未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类似工程业绩。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报价等评审结论、打分情况:

评审内容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资格文件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商务文件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14.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①福建八闽建工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3章第2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  4.1.7条款规定,资格文件评审不予通过。

  ②福建华安寅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所列明的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3章第2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7条款规定,资格文件评审不予通过。

  ③福建万禹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3章第2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7条款规定,资格文件评审不予通过。

  ④福建泓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所列明的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3章第2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4.1.7条款规定,资格文件评审不予通过。

  ⑤重庆东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3章第2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5.1.3条款规定,商务文件评审不予通过

  15.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714日至2026717日。

  1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招标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7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