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电动巡逻车蓄电池更新询价公告
作者: 来源: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4-01-15
采购项目:两轮电动巡逻车蓄电池更新
询价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联系方式:程老师0596—6288524、姜老师 0596—6289856
邮箱:jfcheng@xujc.com、jiangwei@xujc.com
传真:0596—6288224
一、基本要求和数量:
请下载附件询价函查看。
二、报价注意事项:
1.免费赠送3个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72V电动车充电器。
2.本次报价为邮寄密封报价。即由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公司,将盖章签字的报价资料(一式两份)密封于档案袋或信封中,封口处加盖公章,再将密封的档案袋或信封,使用顺丰快递,于2024年1月23日15:00前,邮寄至:福建省漳州市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主3#902,邮政编码:363105,收件人:程老师,逾期作废。
3.本次报价内容须为机打,手填内容无效作废。
4.报价包括开票含税价、 生产、采购、运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费用。
5.报价资料中必须包含所报物品的材质、尺寸、规格参数等详细信息。并对到货时间、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说明。
6.报价金额以大写金额作为最终标准。
7.我校根据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和价格等综合指标进行综合评议,选择我校认为合适的设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8.报价方不得虚报技术指标,所供货物必须为原厂正品,供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电池安装前需通过防伪认证。如不符合要求,我校有权拒收并由供货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9.供货方式:新电池送货至厦门大学漳州校区,现场拆包并安装于指定电瓶车内,同时旧电池清理出校。
10.货物安装完毕,测试使用一个月。如有电池故障,供货单位需免费换新,故障排除一周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
11.付款方式:按照发票内容进行公对公银行转账。必须标明产品供货期和保修期。保修期有则注明,无则留空。对于留有保修期的货物,该货物所在的合同包总价超过2万元的,付款时预留合同包总价的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对保修期内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和设备有无在修状况进行评比,评审通过则予以支付,否则予以扣留。如果没有保修期,则该合同包的货款一次性付清。提供合理的保修期或包退包换期将增加评比权重。
12.本次报价有效期为三个月。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