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若干项目投标时可不提交社保证明的通知

作者:  来源: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16-06-27
各投标单位:


根据厦门市地税局发布的通知,2016年6月26日至7月8日,地税部门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打印服务。

受此影响,我校编号为JGXY-2016-010、JGXY-2016-015、JGXY-2016-022、JGXY-2016-024的招标项目投标时可不提交社保证明。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补交,如中标单位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社保证明,我方有权选择后补投标单位中标。

特此通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