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学楼过期灭火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作者:  来源: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4-02-22

  项目:公共教学楼过期灭火器采购

  询价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联系人:叶老师、朱老师、沈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596—62887910596—62886150596—6288716

  传真:0596—6288224

  通信地址:福建省·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邮政编码:363105

  一、基本要求及数量:

  请下载附件询价函查看。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本次报价方式为现场报价,即由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公司,将盖章签字的报价资料(数量:一式两份,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密封于档案袋或信封中,封口处加盖公章。再派出报价代表将密封的报价资料,于2024351500前,现场递交至: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楼3号楼903#会议室,进行现场报价,迟到的报价将被拒绝。

  2.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需带样品,作为报价评审参考,样品作为到货验收时的依据之一。未提供样品者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3.供货商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为厂家生产的正品,且产品需拥有消防合格证(本次询价中所提供产品需能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

  4.报价为开票含税价,包含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送货上门、人工搬运、安装、调试、开发票、保修期服务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报价资料必须为电脑打印,除落款处签字为手写以外,其他内容手写作废。

  6.报价资料中必须包含所报物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详细信息。并对到货时间、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承诺说明。所有物品必须为全新原装正品货物,货物包装为原厂包装、各项使用说明书及配套物品齐全,甲方收到货物后将进行逐项检查核对。

  7.报价金额以大写金额作为最终标准。

  8.采购人有权在报价开始前公布最高控制价。

  9.供货地点:送货至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指定位置(并安装至甲方指定各栋楼内)

  10.我校根据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和价格等综合指标进行综合评议,选择我校认为合适的设备,不保证最低价能中标。

  11.付款方式:按照发票内容进行公对公银行转账。必须标明产品供货期和保修期。保修期有则注明,无则留空。对于留有保修期的货物,该货物所在的合同包总价超过2万元的,付款时预留合同包总价的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对保修期内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和设备有无在修状况进行评比,评审通过则予以支付,否则予以扣留。如果没有保修期,则该合同包的货款一次性付清。提供合理的保修期或包退包换期将增加评比权重。

  12.报价单位需提前于34日下午14点前联系叶老师或朱老师报备,逾期将无法入校。

  13.本次报价有效期为三个月。

  附件:公共教学楼过期灭火器采购询价函 .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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