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一卡通消费卡申请办法及规定

作者:  来源: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0-05-13

  一、新办家属消费卡

  1.请教职工帮助家属下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园家属卡申请表”,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经部门或院系主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再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审核盖章,持所填写表格前往北区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

  2.家属卡申请人必须为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

  3.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不能申请办理。

  4.卡片工本费:每张卡需缴交二十元工本费(只收取现金)。

  5.一卡通各类表格下载地址

http://zchq.xujc.com/2012/1016/c4219a69497/page.htm

  二、新办其他消费卡(校外临时卡等)

  1.单人办理:本人下载填写消费卡单张申请表(有效期一年),附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申请表上的办卡须知,经部门或院系主管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日前后3个月内本部门或院系单人申请不能超过2人),再由资产与后勤管理部审核盖章,持所填写表格前往北区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

  2.批量办理:3人以上(含3人)申请办理必须以批复形式向学校申请,待学校批示同意后,办卡负责人下载填写消费卡批量申请表(有效期一年),按申请表上的办卡须知,提交办卡申请。

  三、补办校园卡

  校园卡丢失或损坏时,可到校园卡办理点补办卡片:

  1.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北区校园卡管理中心进行校园卡补办。

  2.补办的校园卡保持原有的校园卡信息不变,旧卡自动失效。

  3.补办卡片需收取每张卡片20元工本费(只收取现金)。

  四、校园卡办公地点、时间

  北区校园卡管理中心(北区医务室东侧)周一至周五9:0017:00

  电话:0596-628836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0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