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楼走廊照明更新询价公告
作者: 来源: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0-07-16
项目:公教楼走廊照明更新
询价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联系人:郭老师、姜老师、肖老师
联系方式:0596—6288791、6288524、6288613
传真:0596—6288224
一、基本要求及数量:
请下载附件询价函查看。
二、报价注意事项:
1.本次报价方式为现场报价。即由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公司,将盖章签字的报价资料密封于档案袋或信封中,封口处加盖公章。并于2020年7月29日下午15:00,前往福建省漳州市招商局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主1#113室,进行现场报价,报价需携带一个样品。
2.报价为最终含税报价,包含产品及辅材的生产、包装、运输、送货上门、人工搬运、开发票、保修期服务(如有)等一切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报价资料必须为电脑打印,除落款处签字为手写以外,其他内容手写作废。报价资料中必须包含报价一览表、详细的技术参数等相关详细资料,并对到货时间、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进行详细承诺说明。
4.所有设备均需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运输及安装过程中应避免破坏无关设施设备,如有需负责维修。
5.施工文明,安装产生垃圾均有施工方自行处理,现场须配有施工员配合学校管理人员协调跟进。
6.安装期间人员、车辆严格服从学校安全管理。在此期间因施工方责任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承担。
7.报价中须详细注明所报设备的品牌、型号等各项指标,所有项目必须为全新原装正品货物,甲方收到货物后将进行逐项检查核对。收到货物起,包退换货期要求至少为7天。
8.我校根据所报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等综合指标进行综合评议,选择我校认为合适的供货单位。
9.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总价超过20000元,付款方式为甲方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款95%,余款5%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且设备无在修状况,甲方付款5%,否则予以扣留。如果总价未超过20000元,则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
10.本次报价有效期为三个月。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20年7月16日